房屋质押抵押贷款有何区别

阿彬 2017-10-25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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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急用钱时,首先想到的是贷款,可以真要准备去贷款时,却又发现有好多术语难以听明白。比如以房屋来贷款,会有房屋质押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之分,让人摸不着头...

当人们急用钱时,首先想到的是贷款,可以真要准备去贷款时,却又发现有好多术语难以听明白。比如以房屋来贷款,会有房屋质押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之分,让人摸不着头脑。很多人很想弄清楚二者是怎么回事,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释一下房屋质押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两种方式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要规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必须正确把握抵押贷款中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原则。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抵押贷款,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

二、质押贷款: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是: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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